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案例在规范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生动展示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工作成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2017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现将初评案例公示如下,欢迎各位网友进行投票。
“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
初评案例
1.“百名红通”1号杨秀珠回国受审案(杨秀珠贪污、受贿案)
基本案情
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04.5155万元,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5.43万元。2003年4月,杨秀珠潜逃出境,先后逃往新加坡、美国等国。2016年11月16日,杨秀珠经劝返回国投案。2017年10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杨秀珠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追缴杨秀珠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六百余万元。宣判后,杨秀珠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推荐理由
杨秀珠案受到国际国内社会高度关注。杨秀珠外逃历经13年,窜逃6个国家,3次申请政治避难,最终于2016年选择无条件回国投案。杨秀珠回国受审案中,人民法院坚持追逃追赃并重,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工作目标。对杨秀珠的判决,既严格依照法律,又兑现了追逃追赃政策,以大国司法的作为和担当宣告了海外不是法外,海外不是避罪天堂,对潜在外逃人员和已潜逃在外人员形成有力震慑,把人民法院反腐工作推动进入一个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