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为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宋佳。
不同于其他朝代,明代的官与吏职责分工非常明确,官主行政,吏主事务。官员在政府某一部门担任主管,拥有决策权。而吏员则在各级各类衙门中负责具体事务,负责执行。明代的吏员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主管吏员、案牍吏员、司财吏员、司狱吏员。主管吏员的主要职责是起草文案。案牍吏员的职责是抄写收发、保管文案。司财吏员的职责则是保管、收支钱粮及其它实物。司狱吏员的职责是分管狱吏、管理人犯。
戴乌纱帽、身穿补服的明代官员
明代为官需要通过科举考试,那吏员如何产生呢?大致说来,明代吏员主要有三个来源:佥充、罚充和求充。佥充主要行于明初,求充自景泰以后逐渐取代佥充成为主要参充方式,而罚充作为佥充补充方式,在成化以后因效果不佳而停止。吏员的佥充方式主要有政府选取和官员点用两种。参加佥充的吏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要清白无过,二要年龄在30岁以下,三要识字会算。佥充的步骤较为复杂,首先自愿为吏者要提出申请,然后里老乡绅上送经层层审核,最后由布政司备案,才能成为一名正式的吏员。吏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罚充。
监生犯过就有可能被罚充吏。学校中屡试不及格的学生也会被罚充作吏。罚充吏员,已经成为一种惩罚士人违纪违法的重要手段。吏的第三个来源是求充。虽然吏员的身份低微,但毕竟是一份正式的职业。所以充吏成了一些科举无望的生员进入仕途,以及农家子弟谋生的方式,所以就出现了纳银求吏的现象。纳银只是第一步,之后还得通过考试,才能成为一名吏员。
明代科举
吏员充役九年为期,如果称职,便能够获得为官的资格,但是由于明代的吏员实在太多,所以充役九年之后很多吏员也难以获得为官资格,即使做官,也是到很边远的地区担任小官。所以顾炎武有句话:“吏员与科举,高下天渊”。就是说官与吏之间的悬殊是非常大的。同在官府,官与吏相差悬殊,吏员升官无望,就会把精力转向盘剥百姓、贪污受贿上来,明代腐败丛生也可以从这里找到一点原因。
明代科举考试
参考文献:
1.刘涛:《明代吏员的参充及指参——以《盟水斋存犊》为考察中心》,《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2.郜慧敏:《浅论明朝的吏制》,《北方文学》(下半月),2010年第1期。
3.赵毅:《明代吏员和吏治》,《史学月刊》,1987年第2期。
小编 :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赵培文 王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