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 那年,十六岁,喜欢上了李益的诗,李益状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霍小玉原来出身于贵族世家,父亲是 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歌舞姬。因外貌秀美、歌舞动人而被霍王爷收为妾。不料,在郑净持身怀六甲的时候,“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突如其来的“安史之乱”,打破了郑净持安享霍王爷恩爱的美梦。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霍王府中家人作鸟雀哄散,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开始了贫民生活。
到 唐代宗大历初元 ,霍小玉已经十六岁了,禀受母亲的资质,长得容貌秀艳,明丽可人;加上母亲的悉心教诲,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精通诗文。这时,母亲郑净持落难时从府中带出的首饰细软都变卖用度殆尽,为了维持母女俩的生计,霍小玉不得不承母亲的旧技,做歌舞妓待客。为了女儿的前途,郑氏对待客的尺度把持甚严,仅限于奉歌献舞,为客人助兴消愁,决不出卖身体。
当时在京城里,有一个以诗文著称的人--李益。他祖籍陇西,游遍那里的汉唐古战场,写下了许多感怀战争的诗篇。
霍小玉也是因战乱而经受离丧之苦的人,对李益的诗篇分外感动。后经街坊的穿针引线,终于见到了李益,他当时正是状元及第等待委派官职。交谈了几句话后彼此都感到情投意合,谈论诗文,竟忘却了时间的流逝。霍母也很欣赏李益,心想若能成此二人,霍小玉也可落得终身有靠。于是他们以红烛为媒,以美酒为约,起下了“海枯石烂不变心”的盟誓。
一年过后,李益升为郑县主簿,须先回家乡东都洛阳探亲[1],然后上任。等安排好一切以后,再接霍小玉到郑县完婚。李益临行之时,霍小玉忧心忡忡,想他官高位显之后,定会变心,而李益却再三盟誓:“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二人挥泪而别。
李益回乡后,父母高兴异常,风光一番之后,为他订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官宦人家的女儿。李益不得已说出了霍小玉之事,但其父母坚决反对娶一个歌妓入门,李益思虑再三也觉得娶官宦人家的女儿对自己的仕途会有帮助,于是热热闹闹地办了婚事。
此时的霍小玉还在眼巴巴地盼望。半年过去了,不见李郎,一年过去了,仍是杳无音信。霍小玉知道担心终成事实,悲恨交加,卧床不起。李益负心之事渐渐传开,全长安都知道了,许多人为霍小玉愤愤不平。
不久后的一天,李益进京办事。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门口。霍小玉抱病起身,她拿起一杯酒泼在地上,表示与李益已是“覆水难收”,并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随后便倒地而亡。李益抚尸大哭,悔之晚矣。
多年以后,李益官至礼部尚书,飞黄腾达,而他对霍小玉的愧疚之情却折磨了他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