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是浙江余杭县余杭镇澄清巷人,治十二年(1873年)癸酉科举人,人称“杨二先生”。性格耿直,以种桑养蚕为业。
小白菜名叫毕秀姑,是葛家的童养媳,因为长得白皙秀丽,爱穿绿衣白裤,人称“小白菜”。小白菜与丈夫葛品连相配有点潘金莲配武大郎的意思。她们一家以卖豆腐为生,租得杨乃武家的房子。小白菜识字不多,经常向杨乃武请教。一来二去,葛品连心里有些怀疑了,就给他妈说了。他妈沈氏是个大嘴巴,就把这事告诉了别人,这样一来,坊间便有了“羊吃白菜”的闲话。
葛品连本来患有“丹毒”,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七这天又发病了,寒战高烧了两天,葛品连就挂了。因为那时没有抗生素,对于这类感染性疾病中药效果不好。本来家人也就准备下葬了,但在给葛品连换衣服时,突然发现葛品连口鼻有血水渗出,家人怀疑是中毒而死。十月十一日,家属就在村长的陪同下向余杭知县刘锡彤递交了状子。
刘锡彤带着验尸官沈祥来验尸。那时是用银针来验证,一针插入死者喉咙,拔出来如果银针变黑了,就说明是中毒而死,反之亦然。问题是这个办法根本不科学,砒霜遇上银针固然会变黑,但在鸡蛋里也会变黑,其它中毒根本验不到。所以验尸报告认为葛品连死于砒霜中毒。刘锡彤这个老浑蛋立马拘了小白菜,押回县衙一顿毒打过后,小白菜被屈打成招,承认是杨乃武给的砒霜。
十月十二日,杨乃武被逮捕。这距他中举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杨乃武曾经举报过刘锡彤贪污,刘锡彤对杨乃武怀恨在心。于是,刘锡彤公报私仇,将杨乃武上了三次夹棍,杨乃武三次昏死,但拒不招供。刘锡彤将验尸报告中的“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将杨乃武、小白菜解送杭州府。
杭州知府陈鲁与刘锡彤是官官相卫,于是对杨乃武又是一番严刑迫供,杨乃武多次昏死,实在扛不住了,只好供认是他给的砒霜,说是在“爱仁堂”买的,其实根本没有这回事。然后杨乃武被判斩立决,小白菜被判凌迟处死。杨乃武的举人自然也被革去。
十一月初六,判决书上报浙江按察使蒯贺荪。
杨乃武姐姐杨菊贞知道杨乃武是冤枉的,就和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上北京告御状。那时清朝已经朽透了,官官相卫,如果没有关系,最多就是一句“大胆刁民,发回原籍,交地方官严加看管”了事。杨菊贞曾在兵部右侍郎夏同善家做过保姆,通过夏同善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的林文忠将案卷送至军机大臣兼总理大臣翁同龢的手里。翁同龢认为疑点重重,于是上报慈禧。慈禧下旨刑部,令浙江巡抚杨昌濬重新审讯,并遣监察御史王昕私访民间,最后得知“爱仁堂”并没有卖过砒霜给杨乃武。可惜杨昌濬为了保全面子和参审官员的乌纱帽,依仗左宗棠的势力,重新以“通奸谋命”上奏。
朝廷又委派浙江学政胡瑞澜为钦差大臣,重审此案。但胡瑞澜这个老糊涂对刑法一无所知,敷衍上谕,刘锡彤又用重金贿赂了胡瑞澜左右的官员,再次严刑逼供。小白菜受不了用烧红铜丝穿乳的极刑,再次诬供杨乃武指使杀人。于是胡瑞澜上报说:“案经反复推究,供词佥同,并无滥刑逼供之事。即照本律科断,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小白菜)凌迟处死。”于是有监察御史边保泉弹劾胡瑞澜复审草率。
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杨菊贞陪同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第二次进京,由夏同善引荐,遍求浙江籍在京官员三十余人。夏同善会同王昕亲自上疏,为杨乃武平反。这时,上海《申报》已经连载报道这件案情了。
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并开棺重新验尸。刑部一个任职六十年的老验尸官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是得病而死。于是,震惊朝野的杨乃武和小白菜的冤案才终结。自胡瑞澜、杨昌濬以下30多名官员被撤职查办,这些人大都是出身湘军的“两湖派”将领。
杨乃武在狱中多次被严刑对待,已是一身伤残,而且连功名也不能恢复。小白菜回到余杭后,就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卒于1930年。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得以昭雪,并不是慈禧英明,而慈禧要借此打击左宗棠的势力。在此事上,上海《申报》起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