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全世界人都知道,其实《恋恋风尘》写的就是我。我初中毕业到台北工作,那个叫阿真的女孩子晚我一年到台北。我们在村庄里面,父亲母亲都已经称彼此为亲家了。那个女孩就是你跟她讲什么她都相信你的,很典型的台湾女孩子,住在山上,不晓得外面,到台北来工作,就是一心想可以依靠我。
那时候我换了很多工作,什么都做过,在外面当学徒,连老板全家的衣服都要洗。我记得有一个雇主,他女儿念的是台北很烂的一个私立学校,叫“敬修女中”,我还帮她洗制服,一边洗一边吐痰在上面,发誓我找女朋友一定不找敬修女中的。 后来我去当兵,她买了一千多个信封,然后写上她的地址,贴上邮票。那时候一张邮票两块钱,一千多张邮票是两千多块,她五个月的薪水。 那天晚上我本来要走,后来就陪着她写。她最后大概很累了,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是在餐饮店工作,卖肉粽汤圆。我就帮她写。最后她睡着了,我就拿个小棉被帮她盖起来,写到第二天起来,我写完了,就把信封捆好带去当兵。最后侯孝贤拍了我们一起写信封,其他的他就删掉了,因为觉得太煽情了,而且没有人相信。 我扛着一千多个信封去当兵,去金门要坐船,宪兵检查说你以为金门没邮局吗。我在金门的最后时间里,她就跟别人结婚了。那时候很生气,很想回来问为什么,后来想想,又觉得我之前也没有承诺说要娶她。 营长看我很辛苦,就说好吧,特假。因为在金门当兵是不能回来的,我在岛上待两年了,想让我放假回去看看。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