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宣判:鹏鹏(化名)继母孙某一审获刑16年。
庭审现场,孙某痛哭流涕,仅承认曾对鹏鹏采取罚跪、罚站等行为。她辩称,孩子的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系在卫生间内摔倒所致。”我怎么会伤害我爱的人的儿子。“孙某称,希望法庭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让她在病床前照顾孩子,弥补过失,”谁能理解我此时的痛苦。“
庭审现场鹏鹏一方的诉讼代理人@邓学平律师 认为,孙某避重就轻,意图逃避罪责,其口供不具有真实性;鉴定意见认定,鹏鹏昏迷系因外力多次击打,形成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排除了摔倒成伤的可能性。同时,在密闭空间内,只有孙某具有作案的条件和可能;罚跪、罚站、挨饿、捆绑等行为属于虐待罪范畴,但短时间、高强度、针对头部的暴力,已超出了虐待罪范畴,是故意伤害罪,针对孙某,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人建议以虐待罪判处继母孙某二年有期徒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十六到十七年有期徒刑。
休庭后,临渭区人民法院宣判,孙某一人犯有数罪,孙某辩称的鹏鹏重伤系摔倒所致,未获采纳,”摔跌难以导致。“法院判决,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15年,犯虐待罪,判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邓学平律师告诉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