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局前街小学举行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听证会,邀请律师、法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媒体代表等,广泛听取各界对学生采取惩戒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图片来源:常州电视台
11月22日,江苏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校长李伟平说,近年来,体罚和变相体罚遭到质疑,“教育惩戒”也受到殃及。赏识和鼓励仿佛成了教育的灵丹妙药。“赏识教育”只是众多教育理念和方式中的一种,不能包治百病。“一个孩子在课堂上故意大喊大叫,扰乱课堂秩序,这个时候难道要对他的创新捣乱方法进行赏识教育?”局前街小学指出,召开听证会是为了把管教权还给老师,让教育变得完整。(11月23日《扬子晚报》)
教育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更不能等同于体罚。李校长坦言,校方希望通过此次听证会,想和家长一起就“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达成共识,使得学校的惩戒制度合理、合法地去实施,从而把管教权还给老师,让教育变得完整。
近年来,“熊孩子”种种“事迹”越来越多地见诸网络,学校和教师确有管教权和惩戒权。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惩”作为手段,是为了达到“戒”的目的。
但“惩戒”毕竟是次优选择,也是不得已的手段。“赏识教育”固然不是万能药,“惩戒教育”也存在分寸如何拿捏的问题。恰当的夸奖鼓励,与适度的惩戒如何榫接,“惩戒教育”与家校结合的关系如何理顺,涉及到深层次的教育理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