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一名“小偷”在盗窃电瓶车时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精神损失费。这则新闻在网上迅速传播,微博阅读量目前达1.5亿多,百度检索的信息也多达数十万条。
在全民信以为真的档口,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晚发布情况通报称,武汉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报道该“案件”的首发媒体已自行删除了相关文章。
这起谣言的话题本身很“吸睛”,吃瓜群众当然乐意奉上三言两语,甚至有人站在法律的角度探讨法院“调解”的是与非。但信息失真让整个讨论建立在“海市蜃楼”之上,耗费了公共资源,也愚弄了民众。
“流量为王”的功利表达下,自媒体容易成为谣言的“集散地”、“放大镜”。有鉴于此,不管是两高发布诈骗信息网页浏览量超5000次即可定罪,还是2015年网络传谣正式入刑,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都为自媒体时代的表达划定了红线,但利益的驱动仍然让部分自媒体在红线上起舞。
然而法律只是底线,维护良好的舆论环境,更有待于各方坚守媒体的基本原则。以上述假新闻为例,自媒体之所以在短时间促成话题热度,既是因为普通读者很难去鉴别信息的真伪,也在于一些较有影响的主流媒体不加辨别地跟进,甚至煞有介事地组织了法律界人士在专业层面进行解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