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昌市民刘女士从驾校练完车准备回家,碰上了男友吴先生。对方突然拿出了一份“分手清单”,上面记着礼金、酒席、送节等各种费用共计26万余元,这把她彻底激怒了,两人当场就动了手。分手后前任列出“分手清单”要求女方悉数归还,这合理合法吗?
答:合不合法的,不需要讨论。既然谈感情,在没产生重大分歧和矛盾的情况下,拿法律框框条条来解决问题的话,会丢失很多不该丢掉的东西。咱就来说说是否合理。
男女恋爱期间,必然会产生各种各种的物质往来,基本都是赠送的。当一件物质从我手上转到你手上,就已经赋予了它“爱”的意义,它的价值就不仅仅存在于本身了。而双方共同的支出,同样具有这层意义。一旦两人分开,爱不存在,但曾经赋予的“爱”并不会瞬间消失。“分手清单”显然忽视了这一因素,似乎是彼此把物质交割清楚,就两清了,其实不然。其中的爱时交割不清楚的。
对于男人而言,分手后希望女方归还自己恋爱时的付出,其实就是狭隘的表现。曾经在一起,幸福过、骄傲过,甚至享受过,那些所谓的开销和付出就是幸福的催化剂和辅助品。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所以曾经的爱才显得有意义。如今,爱结束了,但是曾经的幸福彼此都经历过,何必非要追回他们呢?一刀两断并不能让今后的你更幸福,只会彻底伤害那个曾经陪伴过你的人。何况,但你以物质衡量感情时,你欠对方的感情时归还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