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这么奇怪,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失去了才知道要去珍惜,在爱情中尤其如此。分手后越来越发现其实自己很爱她,其实很想挽回她,但是伤害已经造成,不是说挽回就能马上挽回的,很多时候是过犹不及。
林兴跟女友分手已经一个月了。
那天,她说,我们不合适,以后还可以做朋友。
林兴觉得不能接受。不合适怎么可能相处那么久。两个人已经是情侣,是爱人,是朝夕相处的一对,怎么可能退的回朋友的起点。
"一个人决定的分手不算是分手,只要不同意我就还是她的男朋友。"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给她发晚安,给她发早安,抽出周末跟她约会。所不同的只是,这一切都变成了他一个人的独角戏,没有回复的早晚安,没有出现的周末约会。
当然也会一如既往地偶尔接她下班。大概是为了躲避他吧,她上了同公司某位男同事的车。林兴受不了了,我女朋友怎么能做别人的车!他直接打开车门开始咆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你就上他的车,我才是你的男朋友,你把我放在什么地方!"
女友扔下一句"林兴我们已经分手了,我的事你管不着"就冷漠的关上车门走了。
林兴呆呆的站在原地,终于意识到自己就要失去她了。她那么倔强,决定了的事从没有改变过吧。她那么好,想找个别人也是分分钟的事,她很快就会喜欢上别人吧。现在做什么是不是没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