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是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等电生理学检测,在新生儿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静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无创的检查,可以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以便早期诊断和干预,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
国内外报道表明,正常新生儿和高危因素新生儿听力损失的发病率差异较大,正常新生儿听力损失的发病率为1‰?3‰, 而高危因素新生儿听力损失的发病率为2%?4%。
正常新生儿在出生后48小时到出院前,用筛查型耳声发射仪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进行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应于42天内行双耳复筛,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在出生后3月龄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
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的婴儿在出院前,用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进行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
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在3岁前每年至少进行1 次听力随访(筛查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迟发性听力损失状况,制定个体化的听力再评估的时间和次数),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应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
在尚不具备条件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疗机构或地方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在3月龄内将新生儿转诊到有条件的筛查机构完成听力筛查。
复筛未通过的婴儿、筛查未通过的NICU 婴儿,都应在3月龄内接受听力学和医学评估,确保在6月龄内确定是否存在先天性或永久性听力损失,以便实施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