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准则一样,时刻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因为有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有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们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有什么用?其实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就像我吧,虽然不至于犯罪,但我还真干过一点偷鸡摸狗的事儿。那时候,我还在上三年级,老师要求我们要带一本新华字典,我很快就去买了,可谁知道我居然没带!当我发觉的时候还没上课,我就想着,还是快点去向同学借一本吧,可那天偏偏是诸事不顺,不是没有,就是只有一本,也不能借我。我当时也不知怎么了,竟起了偷一本先过关的念头。我突然看见一本字典放在我后面的桌上,就蹑手蹑脚的走过去,一把拿了过来。但不知道为什么我非但没有感觉侥幸,而是感觉到了深深的不安和压力。迫于我心中的愧疚感,我还是还了字典,虽然被老师骂了个狗血淋头。现在想想,我倒是很庆幸当时没有偷那本字典,没有养成小时偷针的习惯。
再看一家媒体报道的:24岁的王某外出打工,结识了16岁的李某,平时把李某当弟弟一样照顾,连李某的奶奶都让王某帮着照顾李某。但慢慢的,王某觉得钱越来越不够花,就开始预谋抢劫计划。期间,为了给自己开脱罪责就找到了小弟李某。
某一天,王某叫来小弟李某,看天色渐晚,便打算实施抢劫谋财计划。王某早早地把家中的刀磨快了,一直带在身上。本打算抢劫女出租车司机,无奈一直没找到可以下手的对象。当晚,两人在一个小区门前看到一司机正在等客,便以打车为由,将司机骗至房山区某村石内,王某以取钱为由下车,并示意李某杀害司机并抢劫汽车。年少懵懂的李某出于兄弟义气和对大哥(王某)反复教唆的畏惧,稀里糊涂地按照王某的安排实施抢劫行为,不知不觉地走入了犯罪的深渊。 而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以品行端正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
湖南卫视还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成绩也很不错,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去,“好刺激啊!好好玩!”他兴奋的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他整天沉迷于网络,经常向朋友们借钱上网,后来他的朋友们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里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还越来越频繁的作案,最后被警方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丝毫弄虚作假,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