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既然怀孕了,除非说人家有一些违反公司制度等之类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否则就是不能辞退的。像楼主说的这个,就只能在正式的三个月(晚育四个月)产假之前,按病假处理,工资走病假工资(可以不是全额工资)。楼主说她拿到生育保险以后怎么样,意思是说她有生育险?这样的话产假期间的3个月工资是社保支付,你们公司可以不用给钱。她用生育保险报销产检、生育费也是社保出,也不用公司出。另外,生完孩子后的哺乳期一年,也是不能辞退。她在生完孩子申领到津贴、报销后就辞职,不正好还省得你们辞退她吗?如果她自己没辞职的话,那你们想辞退她,只能等到生完孩子一年哺乳期过了后了。
我们公司有个男职工,脚扭伤了,连续一个多月以脚伤未痊愈,脚疼,不方便上班为理由请病假~~~,还让我们给申请工伤~~~~针对这类员工,身为HR的我们该如何处理???
最好打电话慰问下,并明确他们是真的不想来上班还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孕反应比较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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