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总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 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市政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以工程实际测量记录、工程平面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为本合同的合约条件。 2、工程质量标准: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有关文件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图要求组织实施,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4、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合同价款: 合同定价(大写):暂定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工程款按最后实际工程量结算下浮 结算。
六、决算依据: (XX 版)《xx 省建设工程施 本工程套用《xx 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 (XX 版)工取费定额》 ;材料价格执行 年 月《xx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xx 栏),取费标准综合取费按市区三类中间值计取。
七、合同价款调整: 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由业主单位签证后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 待工程竣工决算核准后由建设方一次性付清。
九、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十、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 、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十一、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