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没有记忆能力,要正常生活是不可想象的,对于写作更是如此。记忆可分为:形象记忆、概念记忆、情绪记忆、运动记忆。形象记忆用于感知形象,如游过济南的趵突泉之后,可以想起刻有“趵突泉”和“天下第一泉”的石碑和泉水的形象。概念记忆用于记忆抽象的词语概念,如对“理性”、“文德”等的记忆。情绪记忆用于感情积累,如吴伯箫散文《歌声》中那“感人的歌声”留给他的记忆。运动记忆是往昔学会的如骑车、游泳、书写等活动而现在还会做的记忆,其中的书写对于写作尤为重要。?在记忆中所保持的客观事物的形象,称为表象。表象在记忆中占有重要地位。有了表象,作者才能保持过去的反映,才能拿过去的事物和当前的事物作比较,进行思维。所以,表象成为作者从感知到思维的必要的过渡环节。
在理解表象的概念和作用之后,还须进一步了解记忆过程中的心理活动方式有三种:机械记忆、理解记忆、情绪记忆。它们分别建立在意志、思维、情感三种基本的心理活动功能之上。三者相互渗透,相补为用,是每一个写作者都要具备的素质。
一般地说,科技写作要求作者有较强的机械记能力和理解记忆能力,文学创作则要求作者有较强的情绪记忆能力。黑格尔在《美学》中强调指出,记忆对于文艺创作具有极端的重要性。他写道:“属于这种创作活动的,首先是掌管现实及其形象的资禀和敏感,这种资禀和敏感通过经常在注意的听觉和视觉,把现实世界的丰富多彩的图形印入人心里。此外,这种创造活动还要靠牢固的记忆力,能把这种多样图形的花花世界记住……艺术家必须置身于这种材料里,跟它建立亲切的关系;他应该看得多,听得多,而且记得多。一般地说,卓越的人物总是有超乎寻常的广博的记忆。”
创作心理学研究表明,情绪记忆是一种比机械记忆、理解记忆更为复杂的心理活动。
它具有四个显着的特征:
第一,古老与原始。沈从文从自己襁褓中的记忆追溯到他刚来到世界上四个月的时候,这时他的祖母刚死不久,他说,仿佛记得被人抱着在一个白色的人堆里转动,“若不是我在两岁以后做梦,这点影子便应当是那时唯一的记忆。”(沈从文:《从文自传》)
第二,感性与新鲜。惠特曼说,他当年参加林肯总统的葬礼时,是一个四月的天气,棺材两边堆满了紫丁香花。在以后的年月中,“由于一种难以解释的奇怪想法,我每次看见紫丁香,每次闻到它的香味,我就想起了林肯的悲剧。”(荒芜:《惠特曼与林肯》)
第三,可塑与变形。鲁迅回忆童年生活时,写到当年安桥头水乡的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是那样“无与伦比的鲜美可口”;他家故居中一个分明是杂草丛生的、半堵颓墙的后院,却变成了色彩续纷、音响悦耳、充满乐趣的儿童乐园。鲁迅很珍惜他的这些情绪记忆,说是“它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回顾……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朝花夕拾·小引》)
第四,无意与不自然。柯岩曾写道:“人的记忆也是很奇怪的东西。有些事,有些情景,有些话语,在你刚刚接触它的时候,也许并没着意,但不知为什么,它却永远留在你的记忆中,似乎铭刻在那儿了。”(1979年7月26日《人民日报》)由于情绪记忆“是哺育作家个性的摇篮”、“是感情积累的库房”,“是驰骋艺术想象的基地”、“是艺术欣赏中产生共鸣的琴弦”,因此我们在培养记忆素质的时候,有必要对它给予充分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