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受错位
语句中表述动作或行为时,要分清谁是施事者谁是受事者,不可错位,一错位就把要表达的意思弄颠倒了,我们看下面的例子。
毕声明是个退伍军人,回到家乡被分配到湖北一家茶场工作,与在此做工的王润生结为夫妻。茶场效益不好,两个人都发不下工资。
句中“发不下工资”的应是“效益不好”的“茶场”,而非毕声明和王润生“两个人”,故“两个人”不是“发”(工资)的施事者而是“发”(工资)的受事者。此句应改为“……茶场效益不好,两个人都领不到工资”或“……茶场效益不好,发不下工资,两个人生活困难。”
定状错位
我们的语言中有“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圆圆地围了一个圈”之类的说法。可是下边的句子属于定语错放在状语位置上,或状语错放在定语位置上。
例如:
1.绚丽的朝阳,灿烂地放射出万道光芒。
2.过去的苦难岁月,在她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这深深的永远的烙印。
例句1中的“灿烂”是定语,错放在状语的位置上了,应改为“放射出万道灿烂的光芒”。例句2中的“永远”是状语,错放在定语的位置上了,应改为“永远地留下了这深深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