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某地产公司员工小C发微博吐槽了自己公司的奇葩规定:要求员工每月步行18万步,日均6000步,少走1步扣1分钱。无独有偶,微博网友@-柚子岛-也反映:其所在公司强制员工参与健步走活动,要求日微信运动步数达8000步,365天全年无休,达成没奖励,达不成就扣钱。他坦言:“我直接交罚款好啦!”(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微信可查看朋友圈的每日步数排行榜
自微信设立每日步数排行榜以来,不少人乐此不疲“暴走”刷步数,看着自己“高居榜首”“一览众山小”,感觉挺美妙。可最近有些企业员工的头却因此大了:如果步数不达标,荷包就遭殃。
按说,现在确实有一些企业员工尤其白领,平日久坐办公室,缺乏运动。若是多走走,舒展一下筋骨,肯定能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而随着其身体素质的提升,更有助工作效率的提高,对企业而言也是有利的。就此而言,本可达到双赢的效果。但是,企业要求员工参与健步走运动,应该倡导,而非强制,即便制定一定的奖励措施来推动,也得切合实际情况。
企业当然可以有一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但对员工的管理,只限工作,而不能管到8小时之外,那属于员工的个人生活范畴。若要小C在下班之后,还要像加班一样,额外特意健步走,以完成“任务”,那就侵犯了其休息权,侵扰了其生活安宁。《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更不要说,@-柚子岛-所在公司居然强制员工参与健步走,还365天无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