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扇耳光。12月20日,媒体从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公安处获悉,该名常姓男子上午在杭州火车东站被铁路警方抓获,准备移交给栾川县警方。常某交代,他知道自己打老师的事现在影响很大,他也在网上发过事情原因,但不清楚已被列为追逃人员。
▲视频截图
据打人者常某网上发文称,他之所以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扇耳光,是因为20年前,自己13岁时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时,被该老师“欺负”,对他的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关于常某所说的体罚问题,校方表示还在调查。
但在法治社会、文明社会,任何暴力行为都不应该得到推崇。
假如当年真的遭到体罚,那欺负学生的人便是“倚强凌弱”,但如今再来报复年长的老师,不也是一种“倚强凌弱”吗?宣扬“打回去”的以暴制暴,必定要付出沉重代价。常某20年后以这种方式来“报答”,等待他的是警方的拘留。
在这起事件中,无论老师当年做过什么,我们也不应赞成常某以违法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同时,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该对任何体罚学生的行为无动于衷,否则类似的体罚行为还可能诱发日后的报复行为。
尽管当下体罚学生已被全面禁止,但在不少地区、学校,老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依然存在,而学生受制于老师的权威,和自身的弱小,往往只能选择隐忍,这也是此案值得进一步反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