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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木子李:
我是农村人,初中毕业后,就没再继续上学。之后的生活:种庄稼的时候,我在田间忙碌;其余时间,进城打工。
在农村,结婚都相对比较早。我22岁那年,娶了比我小两岁的妻。
婚后,妻生了两个孩子,都是男孩。
如今,我和妻结婚已经将近三十年,且两个孩子都有了各自的家庭(大儿子入赘别人家;小儿子娶了媳妇,依然在城里租房打工)。
原则上讲,我和妻也算没太大负担了,但是,很想在有生之年,在小儿子买房层面,帮衬一把,所以,我依然会做一些苦力,赚一些小钱。
更多时候,我都习惯把赚来的钱,压在床底下,够一万的时候,才会拿到银行存起来,或者,直接给小儿子。然,几天前,在我打工的时候,妻打来了电话:压在床底的四千块钱,被贼偷了。
我的本能反应:让妻赶紧报警。妻则在电话那头,支支吾吾,并最终对我说,她其实知道钱是被谁偷的。
最终,妻向我坦白了有关她婚外情的事情。
虽然我并没有去很远的地方打工,但是,打工期间,基本上很少回家。在此期间,妻因为寂寞,和村里一个因贫穷而打了一辈子光棍的男子厮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