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之耽兮 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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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夜里,收到一个倾诉。
对方是个25岁的年轻姑娘,她说她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幸运的是,那个男人也很“爱”她……
这样的故事,大多有个极其雷同的开端,说起来似曾相识的那种,仿佛是三流小说家编造的蹩脚桥段。
他们也没有跳出俗套。
当年,姑娘大学毕业,通过应聘来到公司。男人是她的上司,三十多岁,刚刚沉淀出中年人的成熟睿智,事业也开始腾飞,而且特别会照顾人。
有几次加班晚了,男人很绅士地送她回家。见她租住在城中村不安全,又帮着找了套小公寓安置,却从不说越矩的话。
可一来二去的,姑娘芳心暗许,开始有意无意地明示暗示。终于,在某个一起出差的夜晚,两人默契地滚到了一起……
然后心照不宣地确定了情人关系。
男人待她不错,赞助首付买下一套小房子。每周一三五固定来过夜,也常抽空带她外出游玩,甚至肩负起了督促她成就她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