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捧着刚买的红薯往前走着,我没有别的毛病,就是嘴特别馋,喜欢吃门口马老头的烤红薯,算命的说我不到25不会谈恋爱,我22岁得好好享受青春。
所以,大学四年我没有恋爱。一是没看上的,二是也没有看上我的。我跟假小子似的,天天牛仔裤,翻着几个洞,和班里所有男生全是哥们儿,再说,身高也是问题,一米七五,班里最高的男生一米七六点五,和他站在一起,我扶着他的肩说:我如果再穿高跟鞋就是班里海拔最高的了!
所以,我还是自己哄自己玩,所以,当杨红刚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看着这个顶多一米七四的男生说,你有事吗?他交给我一封信,麻烦你转给朱芳芳。朱芳芳是我的下铺,死党。原来是让我当信使咧,我说你直接找她不就得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啊。写信抒情是我特长啊。
我这才正眼看了两眼这个特别会抒情的男生,还算顺眼,有鼻子有眼,而且,穿着格子衬衣,带着个篮球,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放着一本海子诗集。好吧,我说,我帮你这个忙。然后我自作多情地问,你怎么会认识我?谁不认识你啊,计算机系最高的女生!搞得男生特别郁闷的女生,还有,那次模特大赛你不还得了个鼓励奖吗?你才鼓励奖呢,我是三等奖!
兴高采烈地往回走,边走边吃,到宿舍楼门口,烫嘴红署刚好吃完,肚子疼了,于是跑到卫生间,方便之后才发现,信,掉到了卫生间里,冲跑了,转眼就没了!我的天啊,那是杨红刚的情书啊!茫然间不知如何办,打了杨红刚的电话,他说,这么快,我说,不是,有要事找你。我说,不如你再写一封吧,那封信,我不小心冲到卫生间下水道去了!
他看着我,青筋都暴了出来,你,你,你怎能这样,那是我费了好大的劲写的啊,你知道我查了多少词典,用了多少形容词吗?我写了3天啊,这精神损失,你得赔。我想我真是够倒霉的,我干吗要遇到杨红刚,干吗要接这个活儿,哎,无奈之下,我请杨红刚在洪七公烧烤店里吃了烤翅,为了安慰他受伤的心灵,我还要了一瓶二锅头,几个凉菜,我说,杨红刚,喝点儿小酒,今天晚上加个小班,明天写出来我再给你送去。
这次的情书,杨红刚又写了3天。3天之后,我接了情书就递给了朱芳芳。朱芳芳说,干什么呀?我说,情书呀,杨红刚给你的。朱芳芳嫣然一笑: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他恰好错过,昨天,我和我湖北老乡刚吃了定亲饭,我犹豫了好久是要杨红刚还是要他,现在,我决定了,我要我的老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