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借一本琼瑶的<>小说珍惜得什么似的,读起来激动得热泪盈眶。
30岁,找本能读得进去的小说真难。
18岁,和女生做贼一样遛了一段小马路,幸福了整整一个星期。
30岁,和妻子逛街总有上刑场的感觉,牵着不走,打着也不走。
18岁,在街上冲着某个“靓妞”吼一嗓子“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人家没什么,自己赶紧红着脸低下头急急跑开。
30岁,去舞厅跳舞能把久经风雨的“小姐”说得哑口无言。
18岁,看到送嫁的车队,盛装的新娘,觉得那个庄重大方呀。
30岁,应付着去参加婚礼,看新郎新娘文质彬彬仪态万千的表演竟像看杂耍。
18岁,一本日记东掖西藏生怕给什么人偷看了去。
30岁,日记是早就不写了,自抖隐私都找不到人来听,就去上网聊天,今儿个“歌歌”明儿个“美眉”的,忘了自己“性(别)”甚名谁。
18岁,骑车违章了,“警察叔叔”给打个敬礼,称一声“同志”,能心潮澎湃地写一篇千来字的作文:“我<>长大了”。
30岁,街上的交警怎么净是些小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