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听说出现过古代“学报”的实物,文友们无不哑然;听我解释一番,他们又恍然大悟。
我曾问一些文友:“你们有见过古代的学报吗?”此话一说,许多人不相信,都讲我是瞎编。他们很有道理,引经据典,说“学报”本指“学术团体或高等学校定期出版的学术性刊物”,中国到了近现代才有的,古代不可能有。
可我也言之有据啊!几年前,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某村编撰村志,就出现过古代的《歙县学报》。听说出现过古代“学报”的实物,文友们无不哑然;听我解释一番,他们又恍然大悟。 原来,此“学报”非彼“学报”,《歙县学报》乃是一份古代的文书,更不是什么学术性刊物。
前几年,歙县某村编撰村志,在收集材料时,老人吴某经多次动员,终于出示了这样一份古文书。
它是纸质的;直条形,宽十六点五厘米,长五十五厘米;黄色,木版直排印刷,红黑两种字体,另有填写的黑色毛笔字。正文的黑色字体是:“同治九年十二月十二日,礼部题准安徽歙县总旌案内,奉旨建坊旌表殉难节妇吴绍荣之妻程氏。”(标点符号是现在加的,下同)其中“殉难节”“吴绍荣”“程”三处共七字是用毛笔填写的。中下方有红色印字,为“此次请旌及入祠勒石各费,均由学会同绅士筹备,于本家不取分文;此条也是公备,概无分文收费”。左下方落款则为“歙县学报“的黑色印字。另外,“殉难节妇”处盖有红色方框,可能是个什么官印,但只有少许红点点,几乎看不出字迹,无法判断。
很明显,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一份转发建造牌坊批覆的通知书。古时建造牌坊,由族里根据“事迹”请旌,逐级上报,获得皇帝恩准后,再逐级下发“圣旨”,最后发到家属手中的该是上面讲到的批准文书了。
透过上述“批条”中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建造牌坊的有关事项:
其一,在朝廷,该事归礼部掌管。
其二,当时县里不止一件“奉旨建坊旌表”的事,因为“殉难节妇”“程氏”被旌表一事是纳入“总旌案内”的。
其三,要标明是哪方面的“节妇”,如“程氏”则是“殉难节妇”,而名字当是写在丈夫姓名后的某氏。
其四,有关费用开支,特意用红字印刷,说明县里对此规定的重视和工作的细致,而后人也可以知道,建造牌坊的费用是“由学会同绅士筹备”的,其中的“学会”不是一个词,“学”是单音词,而“会同”才是一个双音词。
落款的“歙县学报”四字,十分令人费解。当地文史人员询查本县有关联单位元的档案,均未发现像此差不多的古文书;包括县文教、史志、博物、档案等方面的行家及老前辈,都说不出四字的缘由。
最后,是国家第一历史档案馆的一位胡姓专家回答了谜底:“这是县学报出的文书。”如此,“歙县学报”四字当断句为“歙县(表地方)、学(表机构)、报(表行为)”,或者为“歙、县学、报”,可为其佐证的是该文书中讲到费用时,就提到个“学”字。
但是,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县学乃是古时县里的学宫,而礼部下发的旌表文书和建造牌坊的事情,到了县一级,就归县学管吗?
后来,是一篇名叫《徽州贞节烈妇旌表漫谈》的文章,向世人揭开了疑惑。原来,在清朝,请旌一事确由县学主官教谕具体办理,逐级上报,经礼部题准后,再逐级下文,最后由县学发给被旌表人的家属。
这样,古时的“歙县学报”,应是由歙县县学转发报出的一纸批文。可以肯定,古时候,特别是清朝,这样的“歙县学报”,该是发出了数百上千份的,而全国当是不计其数,但能流传下来的无疑极少极少。
关于文书中的人物,歙县地方人士是这样告知的:
吴绍荣,歙县南乡白杨人,吴氏上汩公二房裔孙,生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六月二十二日,终年二十九岁。其妻程氏为本村程三好之三女,名大囡,又名大凤,生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九月十八日。咸丰十年(1860年)九月二十三日,因其为清军所用,帮清军做事,又不甘欺辱,与逃窜而来的太平军搏杀,太平军恼羞成怒,把她斩杀于当地名为马鸭山的荒坡上,后来,经请旌,就有了本文所讲到的“奉旨建坊旌表”批条。但是,不知什么原因,牌坊未能建成。
本文所提到的“歙县学报”流传几代,保存至今,确实是罕见的。听说,还有一个与它相关的故事。
**开始后,要彻底砸烂封资修,要破四旧立四新,一些古代书籍、书画及不少木雕、竹雕都付之一炬。其时,有人也把以前听说的关于古代圣旨的情况告诉家乡的造反派,他们就去那吴氏后代家搜查,没有找到,再多次逼问,回答是听老辈人讲起过,但从来没有见过。因都是本村人,又有许多邻居出面讲情,造反派胡闹几天后不了了之。
前几年要编村志,做了工作,吴某最后拿出这“歙县学报”给编撰人员看,还给拍了照片,方才公诸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