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社会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由于男多女少于是就留下很多剩男,尤其是一些家境不好的小伙子,娶不起媳妇只能打光棍。其实这种现象在古代更是严重,因为古代的生活条件比现在还要差,所以因为贫穷娶不起媳妇的现象就更加严重,可是古人偏偏又注重传宗接代,可是娶不起媳妇怎么传宗接代呢?于是这些穷人就自发兴起了“典妻制”,来解决这种问题。
“典妻制”在晚清时期十分盛行,究竟什么是“典妻制”?接着往下看吧。清朝时期盛行“典妻制”,其实这根本就是一种陋习,他们所谓的“典妻制”,其实就是典妻和雇妻,由于地区不同习惯和习俗不同,所以分为这两种,虽然都是典妻制的一种,但是含义却大有不同。其中雇妻就是雇佣别人的妻子,按天算钱期满还回,典妻就是雇佣时间较长。
晚清时期这种现象在江浙一带十分普遍,由于大多数穷人娶不起媳妇,于是穷人之间自发商议了这种制度,比如典妻就是穷人和富人之间商量协议,将价值和归还期限写清楚,然而双方签字画押,直到妻子有了孩子后,将妻子归还富人,然后孩子留给穷人。所以在当时,有很多妇人就专门靠这个赚钱,将典夫召进家里收取典金,这就是“坐等招夫”。
另外江苏地区也有这种形式,就是租借别人的妻子为自己生孩子,不过有一个条件是,典夫要人家打扫家务,承担一切苦力劳动,将来如果生下孩子,孩子必须随生父姓,只要目的达成以后,就就这层关系解除。其中还有一种叫借妻,就是租赁的妻子要离开家,这种行为也被称为是“捆妓”,因为当时有很多有钱人家,都会将自己的妻子或者童养媳给典当到妓院。
除此之外,东北地区也流行一种类似的制度,由于古代男人常年在外,所以妻子在家里生活困难时,就会把自己典当出去,然后和其他男子搭伙过日子,同时还会签订搭伙字据。这就是清朝穷人娶不起媳妇,然后盛行的一种制度,而这种行为却又是最伤害女性的一种行为,更加印证了古代女子的地位有多卑微,实在是可悲又可怜。古代“典妻”是啥意思?一个婚姻制度的毒疾,一段羞于启齿的历史!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