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的顶戴花翎始末
清朝顶戴花翎是清代官员身份的标志,其中讲究颇多,官员犯错时,如果被拔去花翎,那要算是极为严重的惩罚了。清代的顶戴花翎分两种,一是蓝翎,一是花翎。蓝翎用鹖羽做成,俗称“野鸡翎子”,供六品以下官员使用,而花翎是孔雀羽毛做成,须经皇上特赐方可佩戴,必须是五品以上官员。
清朝官员的冠制
了解顶戴花翎之前首先要知道清朝的冠制。明朝时期,对于官员的冠制并没有太多的考究,清太祖入关以后,基于满人的礼仪,制定了相应的冠制,所以官员头上戴的正确的名称应该为礼。清朝礼帽又根据季节不同分为两种:一种像斗笠样的是凉帽,无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后期小而高;另一为暖帽,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其材料多以宝石制成、有红、蓝、白、金,看过《康熙王朝》、《雍正王朝》之类清朝剧的读者对这些应该会有印象。
暖帽
凉帽
由左向右依次为一至八品官员礼帽
按照清朝礼制,官员礼帽顶珠有一套详细且严格的规定。其中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如果一个官员没有顶珠,那么一定就没有品级。
礼帽顶珠
清朝礼帽顶珠之下会有翎管,翎管的材质一般为白玉或者翡翠,用来安插翎枝。翎枝又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俗称“野鸡毛翎”,代表等级较低,一般是皇帝赏赐侍卫、六品以下官员或者有功将领。花翎为孔雀羽所做,所代表等级较高,在清朝是一种分辨等级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其中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
翎眼
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才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而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一般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任文臣无人被赐过花翎。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即使在宗族部藩内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滥用。据记载,有资格享戴花翎的清朝贵族要在十岁时,经过必要的骑、射两项考试,合格后才能戴用。但后来到乾隆时期,花翎赏赐渐多,就不一定经过考试了。
不过,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乾隆之前,清朝爵位中最为显贵的亲王、郡王、贝勒,按照清朝初期的规定是不戴花翎的。功劳甚高者诸如铁帽子王也没有享受三眼花翎的权利,但到了乾隆年间,许多贵族开始以兼任内大臣等职务为由乞翎,因此之后的亲王、郡王、贝勒就开始佩戴三眼花翎。但是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仅仅只有富察·傅恒、富察·福康安、钮祜禄·和琳、萨尔图克·长龄、爱新觉罗·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这在当时可以算是千古犹荣的恩宠。
富察·福康安头上所戴为两眼花翎
富察·傅恒 头上所戴为三眼花翎
到了道光后期,随着清王朝的逐步衰败,花翎的赏赐范围不断扩大,各方面对国家有功之人均可赏戴花翎,而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因国库空虚,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为7000两实银,蓝翎为5000两实银,实在令人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