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中原地区经过长期的战乱,田地荒芜,政府户籍所剩无几。为了尽快恢复战争的创伤,明初政府不断迁民至此,并建立里甲、设立卫所、实施军屯。当大量的军事屯田开垦出来之后,能去管理这些屯田的是明代庞大的地方军事系统,即卫所。明初在归德地区即设有归德与睢阳两卫,其中归德卫在明初属河南都司,后属中军都督府;睢阳卫设于睢州,初隶南京,景泰初始隶河南都司。
据乾隆《归德志》卷三十一《武备略》记载,归德卫的官军数量总额比睢阳卫稍多,约为士兵的十分之一。其实除这些额设官军外,随军前来归德地区进行军事屯田活动的还有这些官军的家人和随从。他们共同组成了明初归德地区军事屯田活动中的军事移民,并进一步稳定下来,代代相传,即明代的军户。众所周知,明代的军户与民户不同,他们分别隶属于卫所与州县。在州县系统中,里甲户籍要负担里甲正役和杂泛差役;在卫所系统中,军户的职责在于承担军役,由所在卫所进行直接管理。由于明代的统治政策要求不同户籍的人世代为政府服务,军户也不例外,一旦被收归军籍,便世代从其业,永不得改籍。
驻扎在军事屯田的军户,一方面承担着来自国家军事上的义务,另一方面他们的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土地为支撑。所以自明初以来,国家即按固定的比例来给军户们分配土地,供他们耕种,所以明代军户在承担军役的同时还要向国家交税,主要是其屯田要上交的赋税即“屯田籽粒”。据《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记载:“边地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军事屯田的赋税缴纳标准在朱元璋时期就有规定“亩税一斗”,并成为明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除现役的卫所屯军外,还有守卫归德城的城操。如乾隆《归德志》记载:“马步兵共一千五百四十三名,内有马四十二匹,巡捕军丁三十名,巡盐兵丁二十名,局匠七十三名,军需料丁七十三名,递解军丁四十八名,四门守门军丁一百八十六名,看监军四十八名”。
明朝卫所军士的来源,基本上有四个途径。据《明史》卷九零《兵志二》载:“卫所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军,即原来的农民起义军及反元群雄各部的战士。归附军,即投降的元军部队。谪发军,即因犯罪而被罚充军役的官吏和军民。谪发军亦称为恩军或长生军。除上述三种外,第四类是垛集军,即由全国各地征平民所充之军,这是卫所军士的主要来源。如全国各地一样,明代归德府地区卫所的军户主要来自垛集军,当然也有少部分的从征军。明初归德的户籍构成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民户,二是军户,此外还有寄庄、校尉、力士、医户、匠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