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越来越动荡,离婚率日益攀升的时代,人们,特别是年轻人,不禁叹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种叹息是从西方“自由世界”开始的,而今也东渐到中国,于是所谓“只要爱情,不要婚姻”的“无婚文化”、“同居文化”、“不生育文化”、“离婚文化”等等始于西方的时尚与新潮,也在当今的中国男女中间兴盛起来。“闪婚”、“一夜情”、“换偶”、“婚外恋”等等,便属这类“新文化”现象。媒体对这类“新文化现象”的报导、渲染或炒作,往往是只追其然而不究其所以然,使某些已婚和未结婚的男女,对爱情和婚姻能否兼得,备觉困顿。
要探索爱情与婚姻的关系,首先要探讨爱情本身的要义。虽然关于“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看来是无解的,但古今中外的许多贤人哲士还是给予过智慧而深刻的答案。某些答案具有普遍意义,能够跨越时空,跨越民族文化的界限。例如,他们都指出爱情是人类特有的感情。而人有生物性和社会性,因此爱情也有生理与社会的层面;人还有精神世界,因此爱情就有精神的光辉。那种只有生理和肉体满足而缺少社会文化、人伦亲情、精神价值等层面的两性之欢,是不配被称做爱情的。
现代男女对爱情的一个最大误解,恰恰是以为“堕入情网”便是爱情。“堕入情网”的双方,确实有酷似爱的强烈感觉,但那种感觉至多可称做“浪漫激情”。仔细分析“堕入情网”的男男女女之感受,可以发现颇多的相似性。这是因为浪漫激情有几个特点,对任何男女都不例外。第一,本能性。生理本能上“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是磁场效应。已到达性成熟男女,可能随机地与某位看得顺眼的异性“堕入情网”,并不具有特定的选择性和持久性。这就是为什么从少男少女时代到青年、中年、甚至老年时代,一个人一生之中可能不断与不同的异性“堕入情网”,“多情种”由此而来。第二,主观性。当一男一女陶醉在浪漫激情的时刻,大脑迅速分泌一种化学物质“内非肽”,可称“爱情吗啡”,令人快乐无比,心旷神怡。与恋人在一起,仿佛天空特别蔚蓝,阳光特别灿烂,一切花香鸟语、日月星辰,都在此时此刻充满了特殊的魅力。这种主观感觉具有极大魔力,它往往把一对根本不般配的男女推入爱河。第三,虚幻性。浪漫激情中的双方,都会极力展示自己的光明面,掩饰或克制阴暗面,大有“情人眼里出西施”之效。然而,我们每个人都是双面人,不是单面人。天长日久之后,“庐山真面目”总要暴露出来,导致一方或双方的失望和后悔。
正是浪漫激情的上述特点,使其脆弱与短暂。如果相爱双方不能超越浪漫激情的幼稚状态,努力学习和创造成熟的爱,领略爱的精神文化本质,从而建立承诺感和自制力,那么这种浪漫激情必将迅速死亡,甚至等不到结婚就进入了“坟墓”。现代男女的“闪婚”,当属此种情形。也许有人正是用“闪婚”之类的短命婚姻来证明“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在“闪婚”中,哪来的爱情呢?那分明是瞬间“堕入情网”,瞬间又“破网而出”,匆匆陶醉了一阵“浪漫激情”而已。既然不过是浪漫激情,若不发育成长,哪能有强壮的生命力去承受婚姻之重?其实,岂止是“闪婚”、“一夜情”之类召之即来、呼之即去的所谓“爱情”不堪一击,就是某些生活在一起多年而后发生“婚外情”乃至离婚的夫妻,如果你去问他们当初有过浪漫激情吗,他们的回答多半也是肯定的。然而,浪漫激情在得不到升华与“加固”的情况下,总是无法坚持长久,它的本能性、主观性、虚幻性早晚导致其破灭。有人在“婚外情”中再度“堕入情网”,或者离婚之后重新去寻觅当初那种浪漫激情,殊不知,“年年岁岁花相似”,重蹈覆辙者大有人在。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婚外情”大多半途而废,再婚者的离婚率甚至高于初婚的原因。
记得台湾女作家罗兰曾经说过:浪漫激情就像电光火石一般,一闪即过;你捕捉到了,就算拥有过;但要让浪漫激情升级为真正的爱情,那就要在其中加入许多强固剂,包括道义、良知、责任、尊重、接纳、奉献等等,这些正是人类爱情的社会文化本质与精神内含。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在他的知名著作《爱的艺术》中也说到,爱情的核心要素是关怀、信赖、接纳与尊重。如果爱情达到这样的强壮与健康水平,它还会夭折在婚姻之中甚至结婚之前吗?
至于婚姻,它理应是成熟爱情的归宿和护卫者。如果两个人相爱到接纳、信赖、尊重、奉献的程度,他们就必然渴望有一种社会与法定的形式来见证、护卫、加固、发展与延续爱情,还要以双方的性爱与情爱去创造和哺育新的生命。这是相爱双方的对爱情达致完善和永久的期盼与努力。从相爱到结婚,是双方人生的一个独特里程碑。从此开始,爱情就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这种使命既出于成熟男女的良知道义,也出于社会道德与文明规则。罗兰女士这样解释从恋人之爱到夫妻之情:同船过渡便是缘份的信念,相互拯救度过一生一世的决心。的确,真正成熟而美满的爱情要历经双方相识、相知、相爱、相伴、相守的漫长旅途,要体验友情、爱情、亲情、恩情的丰富内含,难道这不需要缘分的信念和拯救的决心吗?这当然不可与那种肤浅、脆弱、短暂的“堕入情网”体验和浪漫激情之欢同日而语。正如弗洛姆所言,爱情其实是与人格相伴随的,如果一个人不积极地去发展优良的人格品性,那么对爱情的追求将是徒劳的。人格品性展示的是人类精神世界的层面,它与物质财富无关。而当今许许多多原本强烈追求爱情的男女,却把金钱、权力、荣誉、成功看得比爱情更重要,他们不惜代价去达到后面的目的,而不去解读爱情本身的要义,不去问津爱的知识与艺术,所以常常是南辕北辙,事与愿违。那些宣布“只要爱情,不要婚姻”的男女,其实也并未获得真正的爱情,不过是陶醉了一阵来得容易去得快的浪漫激情而已;而那些叹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人们,永远也无法知晓爱情的“天堂”何在,其结果可能是爱情与婚姻俱毁。
本人的看法是:爱情是婚姻的出发点,婚姻是爱情的归宿;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孤寂、空洞和不幸的;而没有婚姻的爱情则是飘忽的、盲目的、不安全的、脆弱的;爱情与婚姻的和谐统一,既是双方人格发展的崇高境界,又是人生最幸福、最完美的境界。而爱情与婚姻的和谐统一,需要相爱双方共同的知识、智慧、勇气和决心,甚至要穷尽毕生的努力。如果做不到这一切,岂止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同居也是爱情的坟墓,甚至一场约会都可能埋葬爱情。仔细观察那些陶醉在所谓“浪漫激情”中的男女,其中有多少人是在快速地将“爱情”送进坟墓,哪里能等到结婚?
婚姻究竟是爱情的坟墓还是爱情的天堂,不取决于婚姻这一社会形式,而取决于其中的爱情是否健康强壮;而爱情是否健康强壮,又取决于相爱双方给予了爱情怎样的培育和滋养。婚姻不是爱情夭折的罪魁祸首,是不珍惜、不负责和无智慧的男女把爱情送进了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