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宵节后的第二天,车主胡先生在滴滴平台上接了一单跨城顺风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2名乘车人遇难。事故认定,胡先生为全责。近日,胡先生将滴滴平台运营方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桔公司)起诉,称事后他垫付了48万余元赔偿款,要求滴滴支付这笔垫付款。
▲滴滴顺风车(资料图片) 图据东方IC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该院已受理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联系了滴滴的公关负责人,滴滴方面对此事件不予回应,称等待法院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后滴滴曾与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调解,代车主胡先生支付了74万元赔偿款。
▲法院受理了此案 图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坐跨省顺风车高速路上出车祸
车主负全责,赔偿后要求滴滴承担48万
2017年2月13日,这是元宵节后的第二天,星期一。李先生用手机在滴滴平台上提交了打车订单,约定将他和母亲从四川宜宾市宜宾县送到云南省昆明市,费用744.1元。
车主胡先生接了单。4个多月前,他通过手机实名注册为滴滴顺风车车主。当天,胡先生驾车行驶至渝昆高速宜宾往云南方向K384 590M处时,发生了意外:车辆与前方的重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李先生与母亲邓女士当场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勘查,认定胡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