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女孩因被狗抓破皮肤,在昆明一诊所就诊时,被诊所的护士注射了一瓶过期了近8个月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红星新闻6日中午对此事件进行独家报道并进一步获悉,涉事诊所已经被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查封。
据该局张贴在涉事诊所大门上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显示,该诊所涉及以下三条违法事实:1、使用未取得《卫生执业证》的人员开展护理工作;2、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制定擅自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该局称,该诊所上述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被认为非法行为,故依法对该诊所进行查封。
红星新闻查阅获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持有疫苗的,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降级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