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副教授校区内遛狗殴打2女生”一事,山东理工大学外宣科工作人员表示,该校副教授杨明刚校内遛狗时,与2名女生发生争执并掌掴2人,事后杨明刚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校方给予其行政记过等处罚。
▲ 被打女生微博截图
“一言不合”就动手,副教授因此被送进拘留所,高级知识分子的斯文怎堪承受?不但被拘留,在单位也受到行政记过,扣罚奖金等处理,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其后续职称考评工作,杨明刚副教授此刻是否在深刻反思:遛个狗整出这么大动静来,值不值?
几个月前,安徽大学也曾发生一起大学教授、新闻学院院长因狗与人起冲突,殴打同事而被拘留10日的事件,除了给本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也给我们带来巨大困惑。
所谓“狗事生祸”,实事求是地说,与养狗关系不大,而主要是因为不文明养狗。安徽大学那位教授和山东理工大学这位副教授,一个在中学操场上散放藏獒,一个在校内遛狗不拴绳、致两位女学生险遭扑咬,他们这些养狗方式都是明明白白的不文明、违反法规、不尊重他人、对公共安全不负责任。而身为高校教师的狗主人,连一些基本的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准都没有,这是最叫人难以理解的问题。
杨明刚副教授带着三条狗,不拴绳,进入校区,他怎么就不担心,不拴绳的狗会不会咬人、会不会吓到别人?按理说,自己的狗险些扑咬到两位女生,应该主动表现出理亏态度,即便对方有过激指责,自己也应克制,因为你有错在先,同时你也是名老师,遇事讲道理讲法律也是为人师表的表现。然而,一个大学教师,不但不文明遛狗、带狗进校区,惹出事来不低调,反而动手打人,这一系列的不正常行为、低素质举动,到底是性情原本如此,还是“玩狗丧志”?是最需要讨论,也是当事人最需要反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