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名初二男生,不仅围殴、持刀追赶同学,还自称“老大”经常犯事……未满16岁的他,为何会这样?据学校领导介绍,“他是一名问题学生,让学校很头疼……班主任是女的,有时讲他几句,他都要冲上来打她。”而打电话给他父亲,对方直言:“我管不了他,不管了,随便你们怎么处理。”
因为涉事学生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不能将他开除。当地派出所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犯重大刑事案件,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这个,大家都拿他没辙。 (来源:南国早报)
▲ 4位学生对着1位同学 拳打脚踢 图据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
涉事学生李某军自称“老大”,横行校园,不仅经常打架斗殴,不服教师管教,还持刀追砍同学,俨然一个沾染了江湖习气的校园“霸王”。然而对于李某军的处理,教育和法律都陷入了“死局”,似乎李某军已经“无药可救”。
对 “问题少年”抱着这样无可奈何的态度,不禁让人忧心忡忡。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犯重大刑事案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李某军横行校园、多次伤害同学、盗窃财物等行为,派出所给予了多次处罚,而处罚的无效,正暴露了司法部门普遍存在的“以罚代教”。学校和派出所表示无可奈何,无非是将法律规定当作借口,并未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教育挽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