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规范性文件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影响法制权威统一的现象并不少见。”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首批典型案例发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黄永维介绍,2016年1月到2018年10月,全国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共65154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约为3880件。(10月30日新华网)
▲发布会现场。图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规范性文件即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2015年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该条款赋予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请求权,也赋予了人民法院就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的判断权。
近三年3880件“红头文件”被附带审查,这一数字既是各级法院积极履行司法监督职责的体现,同时也从侧面折射出当前规范性文件“任性”的情况还比较常见。根据规定,规范性文件要认真评估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但在现实中,一些部门、地方受利益驱动,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抢权力、争利益,乱发文件,违法规定审批、发证、罚款、收费,严重损害了公民的权利。诸如“复婚不准操办酒席”、“按教师学科分配生二孩名额”等奇葩规定,既干扰了民众生活,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