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人邓自和一家的命运在十四年前发生转变。2004年农历8月23日上午,广州市增城区沙庄的租屋内,妻子在厨房准备午饭,不到两岁的儿子邓云峰在门外坐着玩耍,邓自和则在数百米远的工厂厂房内上班。
租在二楼的“邻居”张维平悄悄走到门口,抱起邓云峰就走。十几分钟后,当邓自和的妻子回头呼唤幼儿时,张维平已经带着邓云峰消失得无踪影。
往后十多年,他们未再见过这个“不上班,鬼鬼祟祟,老是叫儿子去超市买零食吃”的邻居。再一次见到张维平,是在2017年1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开庭。
邓自和一眼认出了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张维平,就是当年那个租在隔壁一个多月的“邻居”。
▲宣判后,被拐儿童家属在法院门口合影。南方日报记者张迪供图
2018年12月28日,张维平等五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参与拐卖儿童九人、九宗的张维平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其余四名被告人,周容平死刑,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
被判死刑的人贩——
四次入狱,两年拐卖9名儿童
张维平,男,1971年10月3日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初中文化程度。本案判决书显示,张维平四次入狱,一次因为盗窃罪,三次因为拐卖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