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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明白,上天让你和某些人遇见,就是为了教你学会遗忘。
1。
第一次见到蓬蓬,是在我们学校门口。
他开着高配版的路虎,接我去参加表姐的婚礼。
我记得那天他穿着田亮同款的白色羽绒服,打了发蜡,黑色的裤子,黑色的鞋子,黑色的墨镜,看起来很酷的样子。
多可笑啊,一个去参加前女友婚礼的人,居然还不忘在出门前,仔细为自己配一套衣服。
是的,他是我表姐的前男友,由于婚礼现场抽不出人手,所以,他成了来接我的最佳人选,可我们居然是第一次见面。
第一眼看到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记得他从车里下来,安静地等着我走过去的样子,我站定之后,他伸出手宠溺地摸了摸我的头发,就像面对着一个许久不见的小妹妹,他开口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可真瘦。
我低头,看着自己身上晃晃荡荡的宽大毛衣,裸露的小腿,黑色的马丁靴,身后还背着双肩包,跟他站在一起,有点格格不入。
他摘下墨镜,为我打开车门,嘴角上扬的样子,有点迷人。
可我没领情,一句话都没说,径直打开车门,坐到了后排。
他耸了耸肩,一脸无奈的模样,居然也挺好看。
他安静地开着车,偶尔伸出修剪成椭圆形的干净的食指,随着音乐的旋律,轻轻敲击着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