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怎么才能每天都收到这种文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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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女士,23岁,学生
我觉得无论男女,都该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是要和对方说清楚彼此的关系和打算。如果都没有对象,在一起也是很好的选择,不合适再分手也不迟。
2.周女士,25岁,新婚
异性很难出现纯友谊,如果两个人接触的太过频繁,那绝对是有问题的。无论如何,两个人既然已经发生了关系,就不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更不能以此利用对方。说清楚是最好的,明明不喜欢却又吊着对方,那是最渣的。
3.胡女士,29岁,结婚3年
单身的时候如果发生这种事情,仅仅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其实也没什么。但若是结婚,则一定不能发生这种事情,甚至连交往过于亲密的异性朋友都不能有。一旦发生,那就赶紧删除联系方式,不要联系!
4.赵女士,33岁,结婚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