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见过这种人,他们可能是夫妻,但是离婚后两个人再次见面,还是会发生关系。在外人看来这好像很难理解,毕竟都已离婚了,再发生关系是不是太不负责了呢?
1、虽然离婚了,但还是后悔,还爱着对方。
李先生当初因为吵架跟老婆离婚,其实夫妻俩没啥大矛盾,就是女方主见性太高,总是嫌弃李先生穿的太帅气,恨不得让他穿普通点,即便是在公司上班。
吵的时间长了,夫妻俩最后离婚了。离婚以后小孩由陈先生带着,彼此也都没找伴侣。偶尔女方会来他家看小孩,两个人还是会睡一块。其实心里都明白,都还爱彼此,只是不可以在一块生活了。
2、满足生理需求,毕竟都那么熟了。
陈女士现在偶尔还会和前夫发生关系,虽然都有了新的伴,但还是控制不了。按她说的是,还是怀念他的身体,当有生理需求时,就会非常默契的走到一块。想要了就和现夫说个理由去看小孩,然后就发生关系了。
虽然这么做不对,但还是没法忍住,可能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断了。
3、为了报复对方。
徐先生和前妻离婚就是因为她出轨,他们有一个儿子,现在跟了他,前妻每过三个月给一次儿子的生活费用。现在前妻找了新的男人,而他还是一个人,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不过前妻也算不上好人,偶尔会约出来,他们还是会发生关系。徐先生想的就是这样,等她结婚以后就准备把这些事告诉她的二婚夫,让她试试这种滋味。等把他的这段婚姻搅黄了,他们就算彻底扯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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