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不一定需要公证,授权委托书一般指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称) (职务) (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 的(职务) (姓名) 为我单位代理人。
该代理人有权在 (公路项目名称) 第 合同段(或 大桥)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 标 人: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在授权书后应附有经公证机关盖章并由公证员签字的公证书,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在法律英语中,Power of Attorney和Proxy 均可用作表示授权的委托书,区别在于Power of Attorney所指的被委托人应为律师,即具有律师身份,而Proxy则无此种要求,即被委托人一般不需具备律师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委托书
在处理房产事宜中,授权委托书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在某些地方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为了审查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该按当地的规定进行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后即有效。而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法律上可直接对其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可。
《民法通则》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授权委托书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公证的,理由如下:
首先,授权委托书需要委托人签字、摁手印方能形成有效的委托。这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伪造了一份委托书并以此来损毁了你的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推翻伪造的委托书,以此来维护权利;
其次,委托书的内容如果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那么这样的委托手续也是自然无效的;
最后,公证的效果只是对材料的效力有一个保护作用,同时,在公证程序中,要对一份委托材料进行公证,需要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到公证处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能完成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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