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禅让”、“舜禹禅让”等发生于龙山文化时期,属于原始社会向中央集权社会过渡的时期。传统“儒家”、“墨家”等历史文献将“尧舜禅让”,解释为部落中的“举贤任能”。例如:《墨子·尚贤上》云:“尧举舜于服泽之阳,授之政,天下平。”《孟子·万章》记载:“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但历史真如史料中所记载的那样,“尧舜禅让”是一种贤能的推举制度吗?
本文从各地历史文献、地区考古等方面,分析尧、舜、禹三大部落之间的关联性、等级制度等,以完成尧舜时代社会演变过程的探查。首先尧为陶唐氏,其部落主要集中于河北南北、山西临汾(唐县)的尧都地区等,主要分布于华北平原的广大地区。从山西南部龙山时期的考古发掘中,出现了大量的陶寺类型遗址。舜为有虞氏,其部落主要集中于豫东和山东大部地区,在尧部落向南扩张的过程中,有虞部落与其有着广泛接壤。位于河南商丘的王油坊古文化遗址,属于有虞部落的文化遗存。禹为夏后氏,其部落主要集中于山西南部与豫西地区,八方遗址、王城岗遗址、偃师二里头遗址、王湾遗址等,就属于夏朝宫殿建筑遗址。
《史记夏本纪》记载:“夏禹之父鲧,因治水无功被治罪”,而禹也是奉尧帝、舜帝的命令来治水。同时《竹书纪年》记载:“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而《帝王世纪》却记载:“尧初封唐,……及为天子居平阳。”因此这种“囚禁”的说法经不起推敲,显然是后世某一学说对“史实”的扭曲。《孟子·万章》记载:“尧崩,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十有七年舜崩,禹避舜之子于阳城;七年禹崩,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因此《孟子》将部落首领之间的权利更迭,解释为“审时度势”的避让。这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传统文化中“孝”“善”的起源,但从“尧舜禅让”、“舜禹禅让”等历史传说中,也可以窥探到其中的政治与等级因素。
帝尧生丹朱、娥皇、女英,儿子丹朱凶顽不可用。舜自五世祖穷蝉起皆为贫民,其从小受父亲瞽叟、后母,以及后母所生之子象的迫害。舜主要生活于山东曲阜的广大地区,以烧制陶器和务农为生。四方部族首领向帝尧举荐舜后,尧深切考察了舜的为人,最后把自己两个女儿下嫁于他,这就是“尧舜禅让”的整个流程。也就是说“舜”作为一介贫民,完全依靠自我的德行与操守,赢得了禅让的权利与部族拥戴。因此即使《韩非子》等法家道家等学说,对“尧舜禅让”这一传说进行妖魔化的扭曲,也无法改变“禅让”这一事实。
但这并不能证明,“尧舜禅让”这一权利交接流程中,不存在其他的考量因素。譬如:政治联姻,尧将自己两个女儿娥皇、女英下嫁于舜;集团内部稳固的需要,舜作为华夏集团、东夷集团的领导人物,其能够有效保证集团内部的稳定性。
1.不同聚落的组织形态。辉县孟庄、新密古城寨、登封王城岗、登封八方、淮阳平粮台、安阳后冈等,都发现了大量的聚落遗址。根据龙山文化等考古发现,得出各个原始聚落的组织形态为圆形或椭圆形结构,不同聚落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与交集。这些大聚落遗址可达百万平方米,广布与黄河中下游地区与长江地区。而这种圆形或椭圆形的聚落结构,能够有效保障权利中心的内部稳定性。
2.修筑的城池与堡垒。城池与堡垒作为国家或部落文明的象征,能够有效反映出某一时代的生产状况。当前在黄河地区、长江地区的龙山遗址发掘中,出现了大量的土台、地下水管道、环城壕沟等。这些布局合理的壕沟表明:龙山文化时期已经形成了较为森严的等级社会,不同地域还存在着中心、次中心、一般聚落的差别。
3.气候与战争条件。龙山文化时期属于世界的“小冰河期”,旱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虽然华夏集团、东夷集团已经逐渐融合为一个整体,但其与长江流域的三苗集团仍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冲突。为抵御自然灾害、争夺稀缺资源等原因,两大集团需要通过战争的方式,来完成文化上的征服与被征服。因此各个集团需要挑选合适的部落首领,来带领整个部族走向富强。而“舜”作为孝廉的代表,自然成为华夏集团推崇的对象。
到这里“尧舜禅让”也就结束了,而之后“舜禹禅让”、“禹益禅让”的政治意味更浓,原始社会向中央集权社会的转变也更加明显。这种原始部落向中央集权社会的转变,可以得出:由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的不断进化,原有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而管理与生产生活方式的细化,又更加精确划定了这种森严的社会等级,社会的秩序性与皇权也就更强。因此禹之后的“禅让”已经流于形成,这一切反而更加推动了皇权与中央集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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