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都有贪官,古代也是如此,因此朝廷治理贪官的手段也层出不穷。治理贪官的皇帝中朱元璋和雍正都很有名,但是却各有千秋。关于惩戒贪官手段之最的恐怕要属朱元璋了。他为了制止贪腐,曾痛杀五万贪官,结果却难遂其愿。反观清雍正皇帝,他也同样面临着吏治腐败的问题。但他只用了三招,却让清朝出现了史上少有的清明时代。朱元璋杀15万人无法治贪,雍正只用三招,吓破天下贪官的胆。
在明朝开国之际,朱元璋对于元朝后期贪污成风的弊政深恶痛绝,他认为治国必须要以猛治国的政策。所以他颁布了法典,只要抓住贪污,只60两银子都要立即处死,要是贪的数量过多甚至还要被灭三族。他的手段更是极其残酷,不仅枭首示众,还要剥皮。因此得了个“朱扒皮”的称号。一时间朝堂上的官员个个人心惶惶,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也正因为如此,那时的官员倒也比较清廉。
老朱不是一个心软的人,只要有贪官冒出来,他一点都不含糊立马就杀,据统计,洪武年间,共杀贪官高达15万人,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而清朝的雍正皇帝,和朱元璋差不多,上台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下手整治康熙帝留下来的钱粮亏空的烂摊子。雍正所使用的方法比朱元璋要高明一些,他认为官员贪污主要是因为上级勒索和自身侵贪,所以,他采用了酷刑、连坐、抄家,并且讲究从内部瓦解贪官集团。
雍正认为,这些贪官自知难逃一死,就想在临死前保住这些赃款,留给后世子孙。于是雍正就发明了更加高明的三招,可谓是杀人诛心。1、一旦发现贪污,直接罢官。2、罢官之后就是索赔,何为索赔?就是不管贪了多少,无论是谁,都必须全部吐出来。3、最后就是抄家,将家底抄个干干净净,就连亲戚、子弟的家里,凡是赃款都不放过,一律抄家用于索赔。如果是贪官死了,那么索赔的金额则落到子孙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