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的印象中,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的形象就是一个杀人魔王,关于他暴戾、以杀人为乐的记载在正史和野史中数不胜数,而在他的这些“恶行”中又以屠杀四川而最为著名。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七流贼》中记载道:“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张献忠
除了正史的记载,民间野史对于张献忠的“残暴”也多有记载,王家桢《研堂见闻杂录》中记载:“张献忠之破蜀也,赤地千里,杀戮无遗……积尸至与峨眉齐。流血川江,数百里不绝。”还有记载说:“贼(张献忠)嗜杀成天性……一日不流血满前,其心不乐。”
总之,在明末清初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努力”之下,张献忠成了杀人恶魔的代名词,“张献忠屠四川”的说法也流传至今,那么张献忠是不是真的屠过四川呢?他在四川又杀了多少人?杀的都是些什么人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
张献忠没有机会屠杀这么多人
首先,先要对《明史》中记载的 “六万万人”这个数据进行澄清。其实相对于张献忠的其他“屠杀行径”,这个数字更加容易辟谣,根据《明史》的记载,明朝人口的最高峰在明神宗万历六年,当时总人口为6069万,这与《明史》中记载的张献忠屠杀人口自相矛盾。
另外,从常识的角度来说,“六万万人”之说不值一驳,整个明朝都没有六万万人,遑论四川一地?
张献忠没有屠川的动机
那么张献忠在四川是否真的滥杀无辜,或者无区别地屠杀四川百姓呢?或者究竟杀了多少人呢?我认为,我们可以先抛开数字,来看看张献忠是否有“屠杀”的内在动机。
张献忠两次入川,第一次是在崇祯十三年(1640年)春,到第二年(1641年)初出川。当时,四川地区的阶级矛盾突出,民间自发开展“除五蠹”运动,所谓“五蠹”指的是衙蠹、府蠹、豪蠹、官蠹和学蠹。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张献忠这一次没有对四川进行大规模的屠杀,否则就不会有张献忠在1644年初的二次入川,因为一个赤地千里的四川对张献忠没有任何意义。
张献忠第二次入川的目的就是以四川为根据地,并在此建国与李自成、明朝分庭抗礼。1644年初张献忠率军入川,六月二十一日攻破重庆,八月九日攻破四川首府成都,十月十六日张献忠正式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改年号为大顺。
形势图
可见,张献忠二次入川是想认真经营四川,以图天下。在古代,一个国家的国力与人口的多少成正比,人口是兵源、农业生产的基础,试想一下,如果杀尽百姓,无人耕地、无人当兵,这对张献忠有何益处?所以,从逻辑上讲,张献忠不具备屠杀四川百姓的动机。
那么,有哪些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张献忠没有屠杀百姓呢?这就得从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之后的政令和行政来找证据。张献忠建立政权后,施行了几项政策。
张献忠要求辖区内的居民顺从大西政权,大西军来到简州后,发给当地居民带有印信的四个字“西朝顺民”,只要他们将字贴在背上,则“兵不敢乱”,此举说明大西军入川并非滥杀无辜,至少对于顺从他们的当地居民采取了保护措施。
张献忠入川后注意约束军纪,现存的“大西駮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碑拓片中记载了六条约束军纪的条例,对六种情形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明确载有不许“扰害地方”、“妄害良民”。如果没有张献忠对于军纪的重视,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碑文的。
明末传教士
另外,史料《圣教入川记》中也记载:“(张献忠)僭位之初,假施仁义,以博民心。” 《圣教入川记》是在张献忠入川时期在四川传教的西方传教士利类思和安文思的作品,因为二人是外国人,没有明显的倾向性,所以《圣教入川记》的记载较为客观。
而从史料记载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张献忠是实施了一些惠民政策的,尽管是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但是至少说明“屠杀”并不是张献忠稳固统治的唯一手段,也并非张献忠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