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Galaxy Note系列手机曾被曝出电池爆炸事故。时至今日,一些购买该系列手机并出现电池爆炸事故的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仍无结果。
来自贵州的冯玲玲在2016年的时候购买了一部三星Galaxy Note4手机,没想到在夜间充电时电池爆炸,将年仅5岁的女儿小叶脸部、手部烧伤。经鉴定,小叶的烧伤属八级伤残。
在协商维权无果后,冯玲玲以女儿名义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通信)、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视界)、贵州飞利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达)、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太力)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175.7万余元。
7月26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在大寺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因原告索赔的金额发生变化,被告一致提出需要延期审理,法院决定于8月21日再次开庭。
▲小叶脸上留下的疤痕。家属供图
充电手机凌晨爆炸燃烧
5岁女儿被烧致八级伤残
冯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手机是他在2016年8月20日买的。当时,他来到被告贵州飞利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手机连锁店,店员向他推荐三星Note4手机,他便支付2699元的全款买了一台。
之后,他一直使用这部手机,直到2017年3月9日凌晨,手机电池在充电时发生了爆炸。冯先生回忆,前一天晚上11点多他们才睡的,凌晨4点左右,“砰的一声爆炸”将他们惊醒。他看到一大团火烧在女儿脖子上,没顾上开灯,他用手将火拔掉。开灯后,他看到手机电池爆出来燃烧,女儿满脸漆黑,手也烧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