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1日,长期在沈阳打工的邵民生回到位于凌源市的老家。夜晚上床入睡后,被曾多次骚扰妻子的同村村民丁向廉砸窗户的声音惊醒,遂起身出了房门,与丁向廉厮打起来。
厮打过程中, 邵民生妻子 黄玉上前拉架,被 丁向廉 打伤,同时,丁向廉亦被邵民生打伤。随后,黄玉报警,丁向廉被送往派出所。后经医院诊断,丁向廉轻伤二级,黄玉也受了伤。
因敲窗行为不当以及打伤黄玉,丁向廉以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而邵民生则被丁向廉诉至法院。2017年5月15日,凌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邵民生有期徒刑10个月。
▲三人间关系图示
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邵民生犯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并发回重审。2018年9月10日,凌源市人民法院重审认定,邵民生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丁向廉多次骚扰、威胁我妻子,不知我在家的情况下,还打碎我家玻璃,把我妻子打伤,还害得她精神抑郁,导致我家孩子也无人照料。”邵民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就算构成伤害也是在正当防卫,“我现在的诉求就是无罪,不是免予刑事处罚。”
▲ 邵民生 受访者供图
妻子在家多次遭同村村民半夜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