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父母虐童”视频截图。
近日,一段“深圳父母虐童”的视频引发关注。27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通报称,经查,视频中的女童父母因子女教育等生活琐事,多次打骂女童,两人已被刑事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该视频的发布者和提供者,因非法获得涉事家庭的网络监控摄像头账号及密码,多次登录摄像头偷窥,并发布视频。宝安警方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这起虐童事件令公众揪心不已,对于女童父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网友纷纷拍手称快。但对于视频提供者和发布者受到行政处罚,却有不同意见。不少人认为,如果不是此二人将视频发布出来,被虐女童不知道还要遭多少罪,因此呼吁撤销处罚。
监控视频泄露者是否触犯刑律、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也引发关注。有专业人士认为,如果检举者不是自己在他人家中安装的监控探头,只是无意中拍摄到邻居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检举揭发也是为了保护少年儿童免受更多的伤害,主观上并无恶意,“两害相权取其轻”,此时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监控视频泄露者的善心可鉴,但不管怎样,网络曝光家庭监控视频的方式确实有些欠妥。但一码归一码,法治社会,偷窥和非法获取视频已经违法了,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因为“用意”可嘉,就可以不择手段并不受处罚,其后果恐怕会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