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三十三岁,自诉
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也确实,很多人的父母不管对儿子还是女儿,给予的都是无私的爱,从来不偏心,也不偏袒谁。可为什么我的父母不是如此?他们有需要的时候就找我,我也就是他们的女儿,有好处的时候我就是外人。为什么?
01
我叫张晴,今年三十三岁,一个从小生活在重男轻之下的女人。
我有一个弟弟,小我三岁。听邻居说,当初我出生的时候,父母差点把我扔了。因为我家那时候很穷,而且父母特想要个儿子。只不过,怕周围邻居说三道四,才勉强留下了我。只是,之后我的日子一直不好过。
我从六岁开始记事,记忆中,我基本没吃过好的,穿过好的,而且被要求干特别多的活。而弟弟呢,却什么都是新的、好的。只是,小时候没有太多想法,父母怎么要求我就怎么做。
初中毕业的时候,虽然我被县最好的高中录取,可父母觉得女孩子读书没用、浪费钱,硬是逼着我去了打工。我很不情愿,但是没办法。而我也就是从那时起,开始了反抗父母。
02
初到外面打工的时候,我妈要我每月按她的规定寄生活费回去。起初,我看在父母养我的份上,还是会寄钱回去的。可是,每次我寄钱回去我妈不仅没说我的好,反而还说我没本事,寄回去的钱太少。父母这样说,我当然会生气,索性后面也没理父母。
二十岁那年,我在外面打工认识了我现在的丈夫。丈夫虽然没什么钱,但是对我好,所以我义无反顾的决定嫁给他。而在那时,我妈特别反对。我以为我妈是怕我跟着丈夫吃苦,谁曾想,我妈是觉得彩礼钱太少不愿意罢了。
虽然当时我妈因为没拿到多少彩礼钱死活不肯让我嫁给丈夫,但是我还是嫁了。出嫁那天,我妈说我不是她们的女儿,要我永远别回这个家。当时我心里就想,不回就不回,毕竟这么多年,他们也没怎么把我当女儿。
03
就这样,我结婚十年来,没回过娘家,也没和娘家联系。可三年前,我爸突然打电话过来,说我妈得了重病,需要动大手术,而且费用很高,我爸希望我拿出二十万块钱出来给我妈治病。
说实话,我心里是不情愿的,可是,那毕竟是我妈,我不可能看着不管,所以最后拿了二万块钱。这二十万块,对我家来说数目也很大,里面有三万是借来的,十七万本来想用来修房子,但是看着母亲如此,还是给了她。我们一家五口也就只能继续蜗居在破屋里。
如今三年过去,我听说我妈家里的老房因为要修铁路拆掉了,而这次拆迁,赔了我妈六十万。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开心,我想着,当初我给我妈二十万手术,这回她总有钱还我了吧。可是,当我和我妈提这个的时候,我妈却和我说,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谁,没份分钱。当时听到这句,我就哭了,如果不是我家里困难,我也不会来问这个钱,大家说,我该怎么办?
知心梅姐:
阿晴,你好,很高兴你向我吐露心声。看完你的来信,我觉得你妈做的确实很过分。二十万不是个小数目,你家日子过得不好,这笔钱也本就属于你自己的,你理应要回。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你汇款给你妈做手术的证据,然后用证据让你妈还钱给你,如果你妈不肯,那你就只好用法律武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