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历史上,胡适是一个很有争议也很有意思的一个人物。众所周知,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主要代表,在思想方面,他毫无疑问是一个勇于破旧立新、敢做时代先行者的潮派,然而在婚姻方面,他却始终无法摆脱旧伦理、旧道德的束缚,于是,新旧两种文化形态在他身上形成了真正的对立统一,这使得胡适成为近代史上绝无仅有一个奇特人物。
那么,为什么说胡适始终无法摆脱旧伦理、旧道德的束缚呢?一个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他与妻子江冬秀的婚姻生活。
胡江二人的婚姻是正宗的包办婚姻,而且江冬秀从小就裹着小脚,与新文化运动兴起后勇立潮头的新女性可以说是完全不沾边。然而,胡适偏偏与她做了一辈子的夫妻。
1904年,年仅13岁的胡适在母亲的安排下,与比他大一岁的江冬秀缔结了婚约。不过,直到13年后,也就是1917年,他们俩才正式完婚。
这就有些奇怪了——在那个年代,男女青年到26、27岁才结婚,已经是晚婚中的晚婚了。事实上,一场婚事拖了13年才办,应由胡适负主要责任。他在上海读了6年书,又去美国留学7年,加起来正好是13年。
按理说,胡适喝了那么多年洋墨水,也必然见识过不少才貌俱佳的新女性,另择结婚对象的机会应当大把,即便他真的这样做了,也无可厚非,为什么偏偏固守着一纸包办婚姻的婚约死死不放呢?
这正是胡适践行旧伦理、旧道德的有力佐证无疑了。在这13年中,胡适如同一个痴情种子,不但对江冬秀这位未婚妻始终抱有美好的憧憬,而且多次在信中表达坚守婚约、决不背弃的立场。
1917年,胡适选择在自己26周岁那年完婚,还写了5首《新婚杂诗》来抒发他的欣喜之情,其中更有“只有那十年陈的鞭炮,越陈偏越响”这样颇有些俏皮意味的诗句。
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次婚礼上一个17岁的伴娘却在6年之后成为胡适与江冬秀之间的第三者,她就是胡适三嫂的妹妹曹诚英。
在度过数个浪漫的假期、体验了一把软玉温香之后,胡适这才明白传说中的自由恋爱真的让人无法抗拒。可是当他经过一番痛苦的思考之后,惴惴不安地提出离婚时,却被霸气侧漏的江冬秀抄起一把剪刀用一句话就秒杀了:“好啊!你真要离婚的话,我先把你的两个儿子给杀了!”
这句话正中胡适的软肋,不但把他停妻另娶的想法生生吓退,从此以后对其他女人也再不敢抱有什么幻想了。
当然,如果在胡适的人生中抹去婚外恋这段经历,那么他和江冬秀的婚姻其实远没有一般人印象中那么糟糕,甚至可以说,胡适在某种程度上还要感谢江冬秀。
胡适在大陆的最后几年,坚持不参加国民党的政府,甚至拒绝接受当局许给的种种高官厚禄,不能不说与江冬秀的理智决断、坚心有守大有关系。
而在生活上,江冬秀完完全全尽到了妻子的责任,全心全意侍候胡适,使胡适可以专心一意干他自己的事业而无后顾之忧。
江冬秀是位厨房达人,烧得一手好菜,尤其擅长做胡适最爱吃的徽州锅和一种名叫“塌果”的馅饼。在不请帮工的情况下,胡适的日常衣食更是片刻也离不开江冬秀。胡适经常熬夜,江冬秀总事先替他预备好酱醋拌皮蛋或白煮鸡蛋给他当宵夜点心。
江冬秀特别爱打麻将,但她为了不影响胡适读书写作,特意把麻将桌安置在远离丈夫书房的角落里。
在曹诚英这段风波过去之后,在涉及丈夫流言蜚语的问题上,江冬秀其实是处理得非常巧妙。她明白丈夫既长得潇洒又极有才华,社会上难免有人会单相思或做出种种追求的行为。她深信胡适不敢再越雷池一步,因此并没有严加管束,听到什么绯闻大多一笑置之。更有意思的是,胡适留在大陆的“档案”里还保留着大量女粉丝写给他的情书,其中不少还是江冬秀帮着整理的。
很有意思的是,1928年,当江冬秀与北大教授陈西滢的妹妹陈汲见过面后,对她非常认可,便郑重其事地与胡适说:“我死之后,你不妨娶这位陈小姐做妻子。”(后来陈汲嫁给了大科学家竺可桢)估计胡适当时听到这番话,心中有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逗我玩呢您?有过一回惨痛的记忆,我哪还有胆量摸老虎屁股呢!
江冬秀文化程度不高,对胡适的事业与学问无从襄助,也不太爱看胡适的学术著述,但她对胡适学问事业的敬仰与尊重则是自始至终的。胡适死后,江冬秀亲自出面,编辑出版了《胡适之先生诗歌手迹》和多达三十册的影印本《胡适手稿》,为胡适未竟的学术事业和后人的胡适研究做了一件十分重要而有益的工作。
到这里我们又似乎没有理由不认为江冬秀是胡适的相当理想的贤内助,胡适的成功及其声名的终身显赫未尝没有江冬秀的一份心血与智慧的参加。